1、怎么样处置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的状况问题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的,那样是没办法协议离婚的,只能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假如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假如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提起诉讼的步骤是什么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请求离婚; 孩子的抚养问题; 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孩子,由于哪些原因离婚等状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需要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我们的)、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假如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有关证据,如房地产证、机动车辆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他们一份);
4.立案庭审察后,交费;
5.将交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公告;
6.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公告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假如他们也赞同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国内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想调解),假如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会不离婚,结案;
8.假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没办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后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会判不离,通常情况下,首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认可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第三起诉离婚。
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认可起诉后法院多长时间受理
法律快车提醒你,符合起诉条件的离婚起诉,法院会在7日内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些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需要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公告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