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打造劳动关系,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签订,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打造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不是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在将来补签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6、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1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条约
包含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拥有以下条约:
(一)用人单位的名字、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风险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情。
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样
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情的公告》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拥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拟定的各项劳动规章规范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电子劳动合同
是不是具备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电子签名法》规定,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需要的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能仅由于其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使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合同法